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

WIN7 區域網路如何將公用更改成家用並加入HomeGroup設定方法

一定有很多人為了區域網路一直是"公用"還不能改而苦惱吧!
別擔心,小弟為你找出設定方法了!現在手把手跟我一起設定吧^^!

第1步:將ADSL連線先中斷,但是區域連線要保持連線!
區域連線裡面的TCP/IPv6一定要勾才能加入HomeGroup家用群組!
如果已經有勾就無需變更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2步:進入"網路和共用中心",按下"選擇家用群組和共用選項"



















第3步:之前有設定家用群組的話,要先按下"離開家用群組"



















第4步:按下"離開家用群組"




















第5步:按下"什麼是網路位置?"



















第6步:選"家用網路"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7步:選擇你想用共用的項目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8步:把共用密碼記下來






















第9步:你看看你看看,區域網路已經從"公用網路"變更成"家用網路"




















第10步:將 ADSL 連線重新連線設定成"家用網路",區域網路還是維持"公用網路"






















更新消息 :

經小弟這兩天測試 ,

因為關機時還是會自動把"區域連線"停用,重新開機時"區域連線"又變回"公用網路"

請大家只好依上述步驟再重新設定一次!! 先擋著用!!^^

如果找到一勞永逸的方法 , 小弟會再發佈Blogger!!

現行權宜之計 : WIN7 內部區域網路設定網路芳鄰 捨棄 HomeGroup

12 則留言:

  1. 想問一個問題~目前一台桌機A跟筆電B,兩台都是從中華的數據機的網路線連線的,目前桌機A建立HomeGroup是沒問題的筆電B也可以加入同時分享檔案,但是桌機A都看不到筆電B的電腦(所以我是把檔案丟到桌機A的公用資料夾在用筆電B去裡面抓,不過這跟用USB沒兩樣阿=.=)筆電B建立HomeGroup的話桌電A看不到,這會是什麼問題呢?(我有把筆電B的防火牆關起來過,也是一樣)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那你兩台電腦的區域連線,ip前頭三段碼要設成一樣,最後一碼要設不一樣(1~253)
      例如:A設192.168.1.1 那B設為192.168.1.2
      (192.168.1.x前頭三段碼你也可以自設,只要兩台設一樣即可)
      你A看不到B,那可能是B的區域連線如果已經設為家用的話!
      那家用的共用連線設定就要"開啟網路探索"和"開啟檔案和印表機共用"
      您可以參考我的新文章:WIN7 內部區域網路設定網路芳鄰 捨棄 HomeGroup
      http://rosenoshop.blogspot.com/2012/04/win7-homegroup_05.html
      不過我這篇是區域網路無法設成家用,才勉強以公用設開啟網路搜尋,才能用網芳!
      我的網路芳鄰可以用,所以有沒有加入HOMEGROUP就沒甚麼差了!

      刪除
    2. 你A電腦分享的檔案夾!
      可以設"進階共用",共用的權限你可以開放給B電腦的使用者登入帳號
      要勾"完全控制",這樣你就可以直接在B電腦修改A電腦所分享的檔案!
      也就是"可以下載也可以上載"的檔案夾!
      其實嚴格說起來,網路芳鄰跟usb隨身碟也是差不多!
      只是網路芳鄰是"遠端的usb隨身碟"哈哈~~

      刪除
    3. 這樣就OK了! 相當實用~感謝!

      刪除
    4. 恭喜恭喜!終於設定成功!
      很開心小弟的文章對你還有點幫助!

      刪除
  2. 爬好多文 就這篇讓我成功 非常感謝(之前浪費生命搞好久都失敗)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我的文章能幫到您!
      我也很開心^^!

      刪除
  3. 感謝您~~~~~我也是看到這篇文章才解決問題,太高興了~~~~~~~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我的文章能幫到您!
      我也很開心^^!

      刪除
  4. 這背景音樂太好聽了~~~~~~可以告訴我,這首音樂叫甚麼嗎?

    回覆刪除
    回覆
    1. 這首是 林俊傑_她說 的前奏鋼琴曲!!
      很開心你也喜歡!^^

      刪除
  5. 爬了一下午的文,到這裡才得到解救
    感謝分享,我一度放棄了說......YA!!!

    回覆刪除